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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四川省幼儿体育基地(2018—2021)”认定工作的通知


来源: 时间:2017-09-25 15:57点击率:打印】【关闭】 【内容纠错

  川体青〔2017〕36号

各市(州)体育局:

  为了让更多的儿童从小接受体育熏陶,打下体育基础,实现体育从娃娃抓起。省体育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新一轮“四川省幼儿体育基地(2018—2021)”(以下简称“基地”)认定工作。现将新周期“基地”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创建方式

  以现有的、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为依托单位,由市(州)体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创建和申报工作。

  二、申报时间

 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申报,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三、申报数额

  本周期拟在全省扶持创建50个“四川省幼儿体育基地(2018—2021周期)”。各市(州)原则上申报2所(在2014-2017年四川省幼儿体操比赛中,参赛人数之和排前八名的市州可申报3所)。

  四、申报条件

  (一)依托单位应达到教育部门二级园(或等同于二级)以上等级标准。重视开展幼儿体育教育活动和幼儿体育意识培养,具备开展两项以上幼儿体育教育活动的场地设施条件。

  (二)幼儿体育教育活动以培养兴趣爱好、启蒙体育意识为重点,开展项目应符合幼儿生理活动特点,适宜幼儿学习。重点开展小足球、小篮球、武术、乒乓球、体操、健美操、轮滑等项目。

  (三)依托单位的师资与学生比例应达到国家劳动人事部、教育部《全日制、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》要求。

  (四)“基地”应配备不少于3名专、兼职教练员(体育教师),每周开展幼儿体育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,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课时,吸引更多的幼儿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。

  (五)依托单位应合理安排幼儿体育活动时间,保证幼儿体育教育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安全,保证幼儿体育活动的正常实施。

  (六)各市州应借“基地”创建工作契机,积极推进县(市、区)及乡镇幼儿园体育活动的开展,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推荐。

  五、申报材料

  “四川省幼儿体育基地”申报书内容包括:

  (一)依托单位概况(附照片);

  (二)等级园批复复印件;

  (三)申报理由及可行性分析;

  (四)专职教练员(体育教师)简介;

  (五)场地、设施、器材清单及保障措施(附场地照片);

  (六)申报单位与依托单位合作协议书;

  (七)市(州)体育局检查评审文字材料、照片及审核意见。

 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,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

  六、资助时间及经费

  资助时间为四年,资助经费为每年6万元,重点是对场地、设施、器材和开展训练活动等进行补助。

  七、检查评审

  各市(州)体育局应成立检查评审小组,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评审,并将评审意见形成文字推荐材料随申报资料一并上报省体育局审定。

  联系人:李柔娉

  电  话:(028)87026795   手机:18608010617

  附件:四川省幼儿体育基地申报书

  四川省体育局

  2017年9月22日

  附件

  四川省幼儿体育基地申报书

  幼儿园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申报单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公章)        

  负 责 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签名)       

  申报时间: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

  填表说明

  1.申报书是申报“四川省幼儿体育基地”的重要资料,填写前,请仔细阅读省体育局下发的有关开展申报工作的通知。

  2.申报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,数据要真实,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。

  3.申报书报送一式两份(原件打印后可复印),复印请用A4复印纸,于左侧装订成册,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。如未被批准,申报书不再退回。

  4.若有其他不明问题,请与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联系。

  一、依托单位概况

单位名称

组织机构代码

单位类型

○公办  ○民办

所属市州

等级

○示范性○一级○二级

占地面积

学生总人数

教师总人数

专、兼职教练员(体育教师)人数

园长姓名

手机号码

办公室电话

邮政编码

通讯地址

电子邮箱

已开展

体育项目

拟开展

体育项目

体育场地

设施情况

  注:应附照片反映幼儿园概貌。

  二、申报理由及可行性分析(限300字)

  三、专、兼职教练员(体育教师)简介

姓    名 

性 别

学 历

职 称

工作年限

教学项目

获奖情况

  注:专、兼职教练员(体育教师)的相关证明材料随申报书报送。

  四、场地、设施、器材清单及保障措施

序号

名    称

数  量

主要功能

场地设施状况

保障措施

  注:应附照片并随申报书报送。

  五、申报单位推荐意见

市(州)体育局意见:

负责人签名:          

公章

年    月   日

附件:1、市(州)体育局成立的检查评审工作组成员名单,实地检查情况的文字推荐材料和照片;2、申报单位与依托单位合作协议书(以上2项资料应随申报书一并上报)。

  六、审核批准意见

省体育局意见:

负责人签名:

公章

年    月   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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